2023年12月,根据《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辽财税[2023]257号,辽宁省大连外国语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即此期间向辽宁省大连外国语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捐赠的个人与企业可依法享受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捐赠免税政策。
相关政策说明
企业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个人公益捐赠抵税指南
亲爱的校友以及社会爱心人士,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正在进行!如果您在2023年度曾向大连外国语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捐赠,在此次个税汇算清缴时,填报具体捐赠信息即可享受税前扣除减免个税,快来领取最新攻略吧!
第一步 准备捐赠票据
公益捐赠票据是“抵税”的合法凭证,您向大连外国语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的每一笔钱,我们都会为您开具捐赠票据,票据右上角的票据号码为申报必填项。如果您未找到捐赠票据,请联系我们为您查询。
联系电话:0411-86111307
第二步 开始填报申请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个人信息或直接登录,进入主页。找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并选择2023年度,点击“开始申报”。将“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全部填写完毕后,下拉至页面底部,找到“准予扣除的捐赠额”点击进入,再点击右上角“新增”,开始填写捐赠信息。
根据捐赠票据填写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210000MJ2831237A
受赠单位名称:辽宁省大连外国语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捐赠凭证号:票据右上角(票据号码)
捐赠金额(元):按照票据上的金额填写
扣除比例:30%(通常扣除比例为30%)
备注:个人通过辽宁省大连外国语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捐赠
填写后点击“保存”,申请退税,系统将自动生成您的抵税扣除额。一次可填写一张捐赠票据,如您有多张捐赠票据,点击右上角“新增”,请依次填写并“保存”。待全部捐赠票据登记结束后,即可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 分配扣除
所有捐赠票据信息登记完毕后,回到原来页面选择“分配扣除”,根据准予扣除的捐赠限额合计数填写“综合所得捐赠扣除金额”,点击“保存”即可。全部捐赠票据登记结束,选择返回,如无其他信息补充或修改,则进入下一步,确认后即完成个税年度汇算申报。
思源致远,携手同行。诚挚感谢各位校友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大连外国语大学一如既往的关心与支持,涓涓细流,终将汇聚成河,2024期待与您继续并肩同行!